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例]: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甲公司2006年12月20日购置了一台设备,价值为52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100 000-100 000)×33% ]330 000

2010年至2011年每年计提折旧时,应按该设备20091231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万元和尚可使用寿命2年,预计净残值2万元,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即每年计提折旧金额4万元[10-2)÷2].每年的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等 40 000

贷:累计折旧 40 000

2010年账面价值为6万元,税基为12万元,暂时性差异为6万元,且账面价值低于税基,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1.98万元(6×33%),由于年初余额为39600元,所以本年应该转回19800元(19800-39600)。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330 000+19 800349 8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0 000×33%19 8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100 000-100 000)×33% ] 330 000

2011年,设备按时报废,取得残值变价收入2万元,报废前计提折旧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全部转销,应交税金为33万元(11010)×33%,以所得税为轧平,即所得税入账金额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应交税费之和。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40 000

贷:累计折旧    40 000

借:所得税 349 8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8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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