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 穗信用办〔2024〕2号 2024-03-2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围绕“指标、对标、目标”三个维度,进一步巩固提升信用平台、信用信息、信用监管、信用应用等工作质量水平,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重点领域信用管理机制,更好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 (一)提升科研诚信建设水平。全面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将审核结果作为科研项目申请、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提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及学术论文的诚信管理制度。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严厉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和职称评定不诚信行为,对科研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二)打造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标杆城市。聚焦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深化试点工作成果运用,优化分级分类指标和信用评价模型,探索推出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依法依规开展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盗版侵权、非正常专利申请等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涉知识产权类判决的执行力度。 (三)深化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强化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广州市《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严格落实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措施,规范开展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探索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信用管理和信用应用,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健全覆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探索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开展老字号企业信用品牌建设,加强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的认定、培育和保护,打造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 (四)加强综合型流通支点城市信用保障。加强物流领域信用建设,开展流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完善食品、医用耗材、农产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生鲜产品等重要产品溯源体系,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落实药品、化妆品溯源机制,协同推进产品溯源和生产流通主体信用监管。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探索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力等领域,建立合同履约跟踪监管机制,加强合同履约信息归集和应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公共信用平台披露自身合同履约、资质能力等情况。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诚信守法交易。 (五)完善分配环节信用制度。构建“信用+政策兑现”服务体系,形成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风险监测、事后信用奖惩及信用修复等全链路服务闭环,助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深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加大A级纳税人培育力度,推广“广州税信码2.0”。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领域信用监管,推进企业工资监控预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类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探索建立劳动用工、招聘求职信用互查机制。落实社会保障、社会保险领域信用管理措施,依法打击骗取社会救助资金及物资、社会保险待遇、就业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障基金等行为。建立慈善组织信用档案和活动异常名录,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加大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加强诚信消费环境建设。推动在重点消费领域探索实施一批“信用+”工程,积极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提升信用惠民服务效能。扩大就医信用无感支付“先看病、后付费”试点,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在促进医疗服务高效便民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打造广州特色的信用就医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家政“安心服务证”项目,优化实施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创新家政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信用管理功能,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文旅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文旅领域信用惠民惠企激励机制、长效互动机制,支持广大文旅企业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升级。探索完善商贸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机制,引导商圈、电子商务平台等开展商户信用管理,规范开展信用评价。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让利折扣、消费券发放等差异化商业优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预付式经营领域监管治理,对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七)构建优质政务诚信环境。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优化政务诚信评价监测体系,落实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及时处置涉政府违约失信投诉问题。健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措施,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健全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加快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及时采取屏蔽措施。依法惩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八)强化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信用管理,推动加强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水资源、测绘、地质勘查等行业监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制度,支持评价红牌、黄牌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构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中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依法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 (九)提升各类主体信用建设水平。健全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主体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教育等领域从业人员个人诚信记录。健全企业合规制度体系,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防范应对化解风险能力。加强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引领。建立优质合规民营企业“白名单”,推动构建“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服务机制。 三、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更好融入支撑国际循环 (十)优化进出口诚信环境。加大出口商品品牌认定力度,加强外贸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和信用管理,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加大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支持力度,优化重点产业链、重点市场、外贸新业态等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强化信保扶持政策宣讲和落实,提升普惠平台企业覆盖率。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对虚假出口等骗取退税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联合打击和惩戒力度。加快建设全球溯源中心,进一步拓展全球溯源体系的产业服务功能,构建完善以价值为导向的国际贸易生态链。 (十一)加强外贸领域信用管理。深化海关登记备案企业信用服务,建立完善重点培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库,优化“培育—认证—规范—帮扶”全链条服务机制,加大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的培育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加快核心企业上下游及关联企业培育,支持更多企业通过认证并享受相应便利措施。落实海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等,充分释放诚信守法便利、违法失信惩戒制度效能。 (十二)深化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支持依法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州分中心作用,及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资源集聚效应,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跨境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落实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做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引导企业合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高标准服务我市企业“走出去”。 (十三)推进跨境信用合作。支持南沙区构建完善跨境信用工作体系,制定完善跨境信用标准,充分发挥粤港澳跨境信用服务联盟作用,结合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等工作,在信用领域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产品标准等方面深化与港澳等境外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探索跨境信用应用场景,协同推进“信用湾区”建设,助力推动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四、夯实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十四)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构建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推动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大力推广“信易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效能。推广“穗碳”企业碳账户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碳信用报告、企业碳排放表现等为绿色低碳和转型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推广运用“农融通”平台,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拓展信用村“整村授信”成果,强化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型农户等的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完善“信用+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应用,拓展以“农户信用绿码”为基础的乡村振兴特色融资产品。 (十五)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管理。依托广州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平台等,加强对地方金融业态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跟踪,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依法严查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形成金融市场“零容忍”执法震慑。积极发挥信用信息作用,加大防范金融诈骗犯罪监测力度。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惩治逃废债行为。 五、聚焦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塑造“信用广州”新优势 (十六)强化信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提升对数据治理、分析展示、信用服务、效能监管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支撑保障能力,打造全国标杆性平台网站。优化市级信用监管子系统,探索打造信用应用等支撑平台,加强与相关业务系统的联通对接。定期更新发布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拓展重点领域信用数据覆盖面。构建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加强信用数据质量管控,提升归集质量和效率。防范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确保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零事故、信用网站意识形态零问题。依托“穗好办APP”,优化移动端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探索在公共数据运营等方面深化信用应用。加快广州“信易贷”平台迭代升级,对接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及场景化数据,深化创造性、差异化金融服务创新,坚持公益性原则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综合信用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 (十七)构建体系化信用监管机制。深化信用承诺制度推广应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加快构建事前承诺与事中事后监管紧密衔接的承诺闭环监管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鼓励规范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行业信用评价深度融合应用,不断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推动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健全跨部门监管协作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中合理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开展信用修复、信用异议工作,加强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和告知提醒,探索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助力企业加快重塑良好信用形象。完善“信用广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系统的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十八)培育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优化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有序扩大公共、商业、金融和其他领域信用服务需求,促进征信、信用评级、信用咨询等市场化专业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市场公信力和综合竞争水平。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数据确权授权、数据开放等机制,推动公共、商业等多领域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促进信用数据应用和价值发挥。支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做好创造性、差异化征信供给。鼓励组建信用服务产业联盟、信用促进会等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助发挥信用行业资源整合作用,健全完善信用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区加大信用服务机构引育力度,争创省信用服务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区、信用经济试验区。 (十九)营造浓厚诚信文化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教育实践,组织开展“诚信广州、文明有约”“诚信兴商、信用智创”“诚信兴商宣传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积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深入了解、广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各类诚信建设活动。深化网络诚信建设。推进诚信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新风。加强青少年等群体诚信教育,以及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支持开展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审及辖区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机制,推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一)完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修订实施《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编制失信惩戒措施部门工作指引,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信用综合评价、信用措施审查和失信惩戒运行反馈等机制,推动在制定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措施。优化完善公共信用服务工作架构,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精细化管理和高水平服务能力。探索优化守信激励措施,拓展信用创新应用,构建完善便企惠民场景生态,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引导作用。 (二十二)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巩固、拓展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成果,深入推进“一区一品牌”信用建设工程和信用街镇(园区)建设试点,积极参与国家“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省信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区争创省信用县(区),打造一批差异化、品质化信用创新应用成果。鼓励各区、各部门围绕信用监管、信用服务、信用经济、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信用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探索开展区域信用激励联动、信用评价互认等,更大范围释放信用红利。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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