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国税机关与技术服务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纳税人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的注册和安装调试工作。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为申请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办理用户开户手续。技术服务单位应对已办理远程抄报税系统开户手续的纳税人进行软件免费注册,并在培训时向纳税人免费发放详细操作说明和安装光盘。远程抄报税系统以纳税人自行安装调试为主,出现问题时由技术服务单位上门服务。纳税人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的当年免收服务费。 (五)总结交流,适时通报 各地应对推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推行方案执行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收集、交流和反馈推行情况,并于每季度末通过省局35号服务器“各地上传/流转税处/金税工程组/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推行情况总结”目录上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省局将适时掌握各地推行进度,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操作流程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操作流程 1.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对IC卡进行抄税处理。 2.利用远程抄报税系统进行IC卡报税数据采集;利用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数据的网络提交;企业必须先报税后申报。 3.进行报税结果查询,确认报税成功。 4.进行一窗式比对结果查询(系统自动激活电子申报中票表比对功能,并返回结果)。 5.如果系统提示比对成功,则可对IC卡进行清卡操作。 6.如果系统提示比对不成功,则可根据错误提示重新上传数据或者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相关处理。 7.因政策原因造成比对不成功的,企业可采用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与办税服务厅衔接确认后,由办税服务厅申报岗人员进行人工干预强行通过比对,比对成功后,再由企业查询一窗式比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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