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全员申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8-23
摘要:申报时,以“税款所属月份”为判断条件(“税款所属月份”是指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月份)。凡“税款所属月份”在2011年9月之前的,计税适用原标准;在9月之后(包含9月),计税适用新标准。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全员申报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现就相关申报明确如下。

  一、新老标准判断条件

  申报时,以“税款所属月份”为判断条件(“税款所属月份”是指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月份)。凡“税款所属月份”在2011年9月之前的,计税适用原标准;在9月之后(包含9月),计税适用新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

  目前宁波地税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软件有“平易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系统 3.8版本”、“平易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系统 4.1版本”、“网上办事大厅客户端”,可用于申报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相关项目。申报“税款所属月份”在9月之后(包含9月)的数据时,3个软件均需升级到最新版本才允许申报。软件的下载地址:https://wszg.nbcs.gov.cn/aWeb/client/servicePlatform/pydownload.htm

  1、平易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系统 3.8版本。该软件必须升级到3.8.7版或4.1.8版,建议升级到4.1.8版。

  a)如果升级到3.8.7版,软件支持登录时自动升级,也可下载升级包后手工解压到安装目录后升级。

  b)如果升级到4.1.8版,需要下载4.1.8版完整安装程序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程序会把3.8版的历史数据迁移到4.1.8版中。

  c)631专用版必须升级到4.1.8版,不提供3.8.7版。

  2、平易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系统 4.1版本。该软件必须升级到4.1.8版。

  a)自动升级。打开软件后,软件会提示自动升级,点击确定后即可。也可点击软件界面最下方的“检查更新”进行升级。

  b)手工下载升级包后,解压到安装目录并执行。

  3、网上办事大厅客户端。登录后打开客户端的“全员申报”模块,软件会自动升级。

  业务咨询电话:12366

  技术支持电话:4008840606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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