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出台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蕾 人气: 时间:2011-11-18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分析称,该项改革将有利于减轻相关企业的税负...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分析称,该项改革将有利于减轻相关企业的税负。

  增值税税率调整为四档
  试点方案中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称,增值税税率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征收营业税的问题是对所有的营业收入征税,其过程存在重复征收问题,但增值税通过进项抵扣后,是指对产品的增值部分征税,所以能降低企业的负担。”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分析称。

  张斌表示,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在当时的情况下,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是差不多的。但经过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后,比较而言营业税就高于增值税。此次改革是扩大增值税范围,将之前开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增值税,并调整税率,至少不会增加税负,在一定程度上还降低了税负。

  分析称若全国推广税负减少约470亿
  财政部方面称,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按照此前中金公司在报告中的例子显示,假设某交通运输企业当年营业额1亿元,按照营业税计算,其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300万。如果改为增值税,其纳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假设按照试点方案,其销项税额率为11%,销项税额为1100万;假设该企业购自外部的中间投入为5000万元,其进项税额为5000万乘以17%的增值税率,为850万,则该企业所纳的增值税为250万元,税负较原先征营业税减少50万元。

  中金公司初步研究分析显示,如果该试点扩大到全国,试点行业的税负可能减少约470亿-700亿元。

  中金公司称,试点行业中有完善会计制度的大中型企业是主要受益者,没有独立完整的会计制度的小微企业很难受益。按照目前的增值税条例,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不愿承担较高的会计成本,可以选择按照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但不得进行增值税抵扣;因此,没有完整会计账册的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带来的税负减轻。

  相关

  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印发通知称,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两部门表示此举意在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今年9月份开始爆发的企业危机促使为小微企业减负的优惠政策频频出台。此前财政部规定小微企业借款免征三年合同印花税,随后通知上调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出台了多项为小微企业减负的措施。

关联法规——
财税[2011]11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1]1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答记者问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