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出台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5条举措,旨在全面有效落实税收政策,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更好的服务湖南纳税人。 15条优化税收环境的举措包括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积极落实优惠政策、依法征税、全面规范进户执法、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推进权力公开运行等6个方面,针对“营改增”试点、扩围,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就业、重点产业优惠政策,坚持依法征税,简化办税流程、拓展服务方式,规范税务行政审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提出了具体举措和要求。 顺应纳税人期待,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扩大窗口即办事项范围,对非即办事项的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提速30%;依靠信息化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免费软件支持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创新推行货运、机动车专用发票网上认证和远程抄报税,降低纳税人成本。 积极落实支持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稳增长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万元;鼓励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符合条件人员申领享受税收优惠,提升优惠政策的实际受惠面。 严格坚持依法征税,在组织收入上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定期开展监控核查和实地调查,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公共财政收入征管检查,坚决防止和查处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规行为。 全面规范进户执法,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只开展一次纳税遵从状况的综合核查,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部门共同认可核查结论;除举报、协查、转办、交办等特殊情形外,不再对该纳税人同一年度纳税遵从状况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综合性检查。对进户执法事项实行各部门共同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 规范税务行政审批,清理并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对清单外的税务管理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实行“阳光”审批,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先从适用较广、影响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入手,开展清权、确权、晒权行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权益。 “在当前经济形势比较复杂、企业经营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国税部门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及时出台了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15条举措,我们希望通过改革,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落实政策惠及纳税人、规范执法保障纳税人权益,形成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湖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永安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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