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局):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效,满足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在新经济形势下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96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3]18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现就强化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财务报表的范围 需要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二、报送财务报表的格式 纳税人应根据单位经济活动的性质及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确定适用的会计准则制度类型。并分别向主管国、地税务机关报备其适用的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纳税人在进行首次季(月)度财务报表报送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制度,选择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格式。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2)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2.商业银行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 (2)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 (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 3.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证券公司) (2)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证券公司) (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证券公司) (4)证券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比照商业银行格式 4.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 (2)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 (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比照商业银行格式 5.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应执行商业银行报表格式;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当执行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利润表(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2)收入支出表(适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3)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适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四)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2)业务活动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3)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三、报送财务报表时间 纳税人当期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要求,编制、报送财务报表。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月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月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月度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报表附注。 (四)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月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四、报送财务报表的方式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向地税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的,不需再另向国税机关报送。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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