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二条规定: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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