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湘财税[2006]6号 2006-2-8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我省实际,确定我省钼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为每吨5元,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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