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4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六十九)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48.7亿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以及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补助66.9亿元,促进市属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19.4亿元,公租房(廉租房)维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二次供水和未来社区创建等住房改善资金20.9亿元,保障房建设22.8亿元,基础设施养护、垃圾处置清运、文物保护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资金18.7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十)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落实《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等规定,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确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我市平稳实施。(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七十一)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服务体系,支持普惠托育向小月龄延伸,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内涵,推动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人口均衡发展统筹机制。指导各地制定出台并深化落实县级生育支持配套措施,规范发放生育补助,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将脑瘫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七十二)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实施办学资源共建共享、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农村学校“提、撤、并”、农村学生健康成长等西部区、县(市)教育公共服务“新四项工程”。通过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和引导属地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西部区、县(市)老旧学校改造提升,撤并一批小规模学校。新建成中小学、幼儿园70所,新增学位6万个;推进杭高临平学校、杭二中富春学校、学军中学桐庐学校建设,2024年秋季投用。持续推进面向西部区县(市)、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跨区域教共体建设和高中集团化办学。2024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的县达到85%,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的县达到85%,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七十三)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加强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杭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实施西部区、县(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优质提升行动,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落实浙江省中医药“百科帮扶”项目。分级分层完善基层医生进修路径,提升基层医生能力水平。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落实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推进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4年,计划完成健康体检135万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七十四)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加强配售管理。2024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00万平方米。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0个、2542栋。积极稳步推进有条件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 (七十五)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等制度。2024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00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省民生实事项目长期护理保险我市参保人数达到859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七十六)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深化“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帮扶监测范围,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680人次。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2024年新增慈善组织20家,慈善信托规模新增5000万元。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全市实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490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有效。国家、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税 屋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4-02-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起草背景 2023年以来,外部形势复杂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交织,国内疫情防控转入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多重挑战。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制定“8+4”经济政策体系,对我市打赢经济翻身仗、总量跃上新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为应对形势发展变化,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24年“8+4”经济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以杭州的“稳”“进”“立” 为全省大局多做贡献。 二、起草思路 一是全面承接落实,并突出杭州特色。承接省“8+4”经济政策“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政策包,对应制定我市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政策包、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政策包。结合我市实际,新增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总部建设、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等11个个性化政策。 二是量化可操作,并突出政策体系。围绕提高企业的认可度和获得感,减少一般性的工作举措,要求每项政策都有对目标的定量、定性表述。按照“1+N”政策文件体系,各部门按条线制定出台各自的配套政策,并明确细则,确保好操作、易兑现、能落地。 三、主要内容 共八个方面76项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落实,具体包括发挥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5个领域补短板、充分发挥市属国企作用等8项政策。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牵头落实,具体包括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大力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总部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全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等14项政策。 三、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培育政策。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落实,具体包括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等10项政策。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落实,具体包括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等9项政策。 五、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具体包括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等5项政策。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落实,具体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稳定外贸发展、激发消费潜能、发挥电商优势、打造国际会展之都、支持数字贸易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等7项政策。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牵头落实,具体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建设美丽乡村、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力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等15项政策。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落实,具体包括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等8项政策。 四、实施期限 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有效。国家、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解读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周天仪,联系电话:8525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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