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2024-11-27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论证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现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本《公告》公布失效废止1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其中6件全文失效废止,5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解读人:何景琴; 联系电话:0571-87668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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