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4]4号)[全文失效] 第一条规定: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规定: 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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