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09]6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4-20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转发给你们,对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的范围、方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有权部门核准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核准文件;

  (3)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附件五)。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附件六)。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取得技术转让所得的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附件七)。

  5.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2008年取得省经贸委颁布证书的企业在2008年度申报时提供)。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表(附件八)。

  6.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二、第六、第八、第九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名单)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及年审证明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附件九)。

  7.经济特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国发[2007]40号)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经济特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情况表(附件十)。

  8.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财税[2008]1号第二点第一、三款)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证监会批准文件复印件。

  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附件十一)。

  9.民族自治地方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0.其他

  预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其他

  (二)汇算清缴期享受的申请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

  纳税人享受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应在汇算清缴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国税部门仍执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49号)及相关文件)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附件十二)。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附件十三);

  (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纳税人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成果报告等相关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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