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税局回应“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

来源:武汉市国税局 作者:武汉市国税局 人气: 时间:2011-06-30
摘要:6月28日,《楚天都市报》在第4版刊发了一篇题为《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的新闻报道,一时引起了多方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各种报道和疑问见诸报端和网络。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关注点一: 我的百分之一 归属于实体经营企业...

6月28日,《楚天都市报》在第4版刊发了一篇题为《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的新闻报道,一时引起了多方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各种报道和疑问见诸报端和网络。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关注点一:“我的百分之一”归属于实体经营企业
新闻媒体报道的“我的百分之一”女装店,实体店名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2009年在武汉市国税局硚口区局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服装业务,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我局税收检查,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网上店销售女装,2010年销售收入1.05亿元。

关注点二:货物交易缴税政策依据充分,不受交易方式影响
“我的百分之一”淘宝店仅是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的政策依据,纳税人不论其劳务货物交易方式和结算形式如何,只要实现了货物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就有纳税义务。作为一家实体店,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应该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按照核实的不含税销售收入,我局认定该纳税人2010年应缴纳增值税316.3万元,企业所得税105.95万元及滞纳金等,共计430.79万元。

关注点三:网上交易级别不是征税标准,以税收政策为准
针对《楚天都市报》及各大媒体在报道中提到的“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及“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的表述,我局并没有作出过这样的表述,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而不是按照网上的级别和信誉度来判断征税与否。

关注点四:公平税负才是最好的投资环境
针对个别人认为此次征税的个案是否会影响武汉投资环境的疑问,会否导致大量网商外迁的担忧,我局认为:“只有公平税负才是最好的投资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作为税务部门,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竭诚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包括近年来兴起的电子商务交易,使他们走上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发展道路。在这一点上,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实体经营的公司,依法承担缴税的义务,不仅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对于同类型的实体经营者来说,也将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整体投资经营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我们认为,所有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就必须走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的道路,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在规范经营,依法纳税,逐步发展壮大方面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公司已申请认定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由此获得了资本市场上实力最雄厚的美国风投的投资,该公司目前发展形势很好。

武汉市国税局
2011年6月29日

早前报道——
武汉开出内地首张个人网店税单 一网店被征税430万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各界普遍猜测,这将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一时之间议论纷纷。

一年后,这一猜测在武汉成为现实。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据称,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

事件 网店收到巨额税单
武汉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达到3个金皇冠,意味着累计有200万笔以上交易。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介绍,多方掌握的数据显示,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这也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例对个人网店征税。

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

这一征税案例,是否意味着武汉市将把个人网店全面纳入税收监管?该市国税部门对此表示,不会一刀切,准备根据网店规模采取不同的征管办法。目前,税务部门已经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据统计,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其中近4000亿元发生在淘宝。截至2010年底,武汉市个人网店达3万余家,年销售额约80亿元,其中皇冠以上级别近400家。

反应 征税标准如何制定
“我的百分之一”补税一事,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了武汉多名个人网店店主,他们大多表示对征税有心理准备,更关心征税标准如何制定,以及是否会全面推广。

市民徐松在淘宝开了一家电子数码产品网店,5年打拼成为双皇冠。按照武汉市国税局的方案,他的网店将被纳入征税范围。“如果征税超过承受范围,我只好关店大吉了。”他说,现在网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一再被压缩,尤其是电子数码类的标准产品,价格都是公开的,在网上可以全国比价,利润十分微薄。由于不同行业的利润点不一样,如果都按统一标准征税,那么经营电子数码类产品的网店就会吃亏,甚至亏本。此外,网店的信用等级只能说明成交量,成交量高并不代表交易额和利润就一定高。

徐松表示,网店的最大优势是比实体店价格低,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网店没有纳税的基础之上。如果对网店征税,网商只能提高价格,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这将极大削弱网店的竞争力。

市民张小姐在淘宝经营一家4钻女装店。她分析,武汉此次对大的网店征税,可能是在释放信号,未来会全面推广到所有网店。

影响 会否引发网店外迁
在全国各地是否对网商征税的态度尚不明朗之时,武汉率先拉开个人网店征税闸门,将对武汉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产生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解到,业内目前流传着这样的观点:武汉可能涌现网店外迁潮。

武汉市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廖江涛说,电子商务交易、生产和物流等环节都可以分离,如果武汉对个人网店大规模征税,网商完全可以将经营转移到外地。优秀的个人网店是难得的资源,各地都在积极争取,如果它们迁到外地,将是武汉的损失。

据了解,在对“我的百分之一”征税过程中,该店十分配合。其负责人周钦年表示,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走规范发展之路,缴税后他感到“一身轻松”。目前该店已与知名风投机构IDG签约,年内将获得近千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成为湖北省首家获得风投的个人网店。

周钦年说,今年3月,杭州某区对淘宝网排名前100位的女装网店发出“英雄帖”,开出极为优惠的招商条件,想把国内的优质卖家拉到杭州,“要说一点不动心那是假话,但我后来考虑多重因素,还是决定留在武汉。”

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光谷区域公司总经理廖利军说,物流单量能侧面反映网商的活跃程度。“我的百分之一”网店补税的消息传出后,武汉另一家经营服装的金皇冠网店每天的发件量从4000多件锐减至1000多件,还有一些网商把个人网店留在武汉,而将网上商城迁到了外地。

网店波动可能引发的就业问题也令人关注。廖江涛说,据测算,武汉3万多家网店的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其带动的相关产业如快递、摄影、设计、培训、软件、生产制造等,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超过40万个。

观点 区别对待放水养鱼
武汉大学电子商务专家黄敏学教授表示,网络交易也是商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纳税是网商的法定义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该区别对待。

他说,网上商城(B2C)是企业运营,理当规范纳税;但大多数个人网店(C2C)经营状况一般,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或家庭生活,有关部门还是应该“放水养鱼”,鼓励他们做大做强。此前,关于是否对网店收税的问题在北京、杭州等地引发过热议,但最终都未实行,武汉的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够快,更需要宽松的政策扶植。

黄敏学认为,从长远看,征税是网店规范发展的必由之路。将不缴税费带来的低价作为网店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利于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只有通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才会形成消费者和经营者双赢的局面。(新华网湖北频道/楚天都市报 刘莉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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