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72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国税、地税进行合署办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推荐的山东博山国税、地税合作经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各地在国税、地税合作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博山经验对于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国税、地税合作规范化管理,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局将结合国税、地税合作工作的推进,深入总结和吸纳博山国税、地税合作经验,作为升级完善《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合作规范》)的借鉴参考。 关于您提出的“推动国税、地税合署办公,简化税收管理手续,整合税收管理资源”建议,我局已进行了探索尝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明确国税、地税“合作不合并”这一改革方向的前提下,要求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积极贯彻落实《方案》,持续完善升级《合作规范》,着力推进国税、地税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 前台服务深度融合。国税、地税通过联合办税服务厅服务、联合网上办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和培训辅导、共建税收咨询热线、合作征收税款等方式,联合提供办税服务,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办两家事”,正在逐步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等问题,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后台信息高度聚合。国税、地税之间通过共享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信息、共享涉税信息应用,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协同实施税收管理和风险应对、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实现国税、地税之间信息融通、管理联动,有效激活信息聚合效应,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向“信息管税”转变,提高征管和服务质效,节约征纳成本,解决因机构分设带来的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 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地国税、地税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达9000多个,联合办税服务窗口增加到3万多个,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质效得到提高,纳税人普通反映联合服务带来诸多便利,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2016年国税、地税部门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分别为83.69分和83.52分,与前一次调查相比,分别增长了1.09分和2.00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国税、地税合作进程,提升合作水平,深化合作成果,也请您给予更多指导。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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