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发[2015]77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07
摘要:尊重纳税人,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大力推行“无过错推定”原则,不断提升文明服务和文明执法水平;尊重地税人员个性发展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抓好志愿服务,热心社会公益,组织费金收入,助力民生发展,让创建成果惠及真正社会。

  3.加强联创共建活动。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深化与农村的共建,帮助农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化与社区的共建,进一步拓宽共建内涵,继续推动进社区活动。不断创新双拥形式和办法,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注重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提高拥军含金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大力夯实创建基础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发挥各级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作用,继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级机构和部门层层负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发挥好党、工、青、妇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认识,全员参与。文明创建的过程是制度建设更全面、服务水平更优质、机关作风更过硬、队伍素质更优秀、精神面貌更向上的过程,是促进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推动我市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当前争创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新常态,深入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优势和不足,要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工作,做到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自觉为新一届文明创建工作做贡献、添光彩。

  3.完善机制,加强督查。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和内容,纳入单位的全盘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一同部署、检查、验收、表彰。健全创建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订创建工作要点。将文明创建工作的经费纳入预算计划,确实保障必要的经费,促进工作正常有效运转。要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有检查、有奖惩、有提升。

  (二)加强落实,有力提升创建水平

  1.把握规律,积极创新。要敏锐把握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工作对象的新特点和纳税人的新期待,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以实事工程凝聚群众、以载体创新吸引群众、以榜样示范带动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益,在参与中提高,实现精神文明共建共享。

  2.注重统筹,协调发展。文明创建工作要与税收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行政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要讲求实效、提升品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和克服单纯争牌子或保牌子的不正确思想和做法。要全面提高创建工作统筹组织协调的水平,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我局文明创建不断向纵深发展。

  3.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要深入了解基层干部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愿望和要求,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要抓好纳税人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事关基层基础的事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可检查的工作项目,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突出特色,充分展示创建成效

  1.推进行业竞赛活动,充分体现文明创建行业性。积极参加福建省第八届(2015—2017年度)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各级要结合建设“五个地税”、加强地税文化建设、落实“马上就办”等机关效能行风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新一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各项服务环节和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示范窗口建设,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真正起到带头示范、引领辐射的作用,有效将行业特色融入文明创建活动中,切实提高地税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职业素养。

  2.深化基础创建活动,充分体现文明创建群众性。各级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要加强自身建设,当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先锋和表率;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厉行节约、低碳环保,积极开展“节俭养德、八闽在行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节粮节水节能节约资源等活动;要抓好平安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杜绝“一票否决”情况的发生;要保持室内禁止吸烟;要延续车辆管理好的做法,严格控制车辆违章,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各级文明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并主动承担责任,融入文明城市(区)创建活动,高质量完成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涉及我局的诚信、社保、窗口服务等项指标,为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取得优异成绩作出应有贡献。

  3.融合“互联网+”新思维,充分体现文明创建时代性。积极引入互联网新思维,充分发挥网络速度快、更新及时和受众面广的特点,实现“互联网+文明创建”的相互融合,尝试建立“厦门地税微学习”的新平台,做好市局“岁月网”升级改版工作,拓展地税机关文化的网络载体。加强和完善“互动平台”建设,体现文明创建的时代性和科技性,通过将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以及家庭亲子户外等文化活动搬上“互动平台”,改变以往多以行政手段组织活动的单调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组织发布形式多样的活动,参与者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较好地体现多元化、自发性和互动性,更好地发挥集体的智慧,汇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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