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发[2015]77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07
摘要:尊重纳税人,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大力推行“无过错推定”原则,不断提升文明服务和文明执法水平;尊重地税人员个性发展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抓好志愿服务,热心社会公益,组织费金收入,助力民生发展,让创建成果惠及真正社会。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5]77号           2015-8-7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厦门市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已经市局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7日

厦门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

  文明创建活动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把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是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五个地税”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根本保证。为深入推进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确保新一轮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实现新跨越,根据上级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市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和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新一轮文明创建,要以市局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五连冠”、全市系统再获省级“文明行业”和基层单位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满堂红”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五个地税’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主题,为加快“依法治税”进程和地税事业全面发展以及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中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的核心和灵魂。始终坚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灵魂和方向,贯穿文明创建全过程,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地税文化的熏陶作用,不断提升全员政治品质、思想境界、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精神世界,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和以德立身的主动性,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二)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培养人”的人本理念。尊重纳税人,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大力推行“无过错推定”原则,不断提升文明服务和文明执法水平;尊重地税人员个性发展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抓好志愿服务,热心社会公益,组织费金收入,助力民生发展,让创建成果惠及真正社会。

  (三)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文明创建的强大动力。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市情和税情,因应社会变革发展的时代潮流,深入分析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四连冠”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把握人的精神建设的客观规律,突出创建主题,丰富创建载体,深化创建实效,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文明创建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先进性,始终保持文明创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四)坚持把“五个地税”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建设“五个地税”是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我们新一轮文明创建的主题。要丰富拓展创建内容,把“五个地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过程,作为文明创建任务的落实过程,实现“五个地税”和文明创建工作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通过扎实推进“五个地税”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确保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五)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文明创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之中,坚持与税收业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及队伍管理等工作相融合,确保整体推进,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作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认真履职,在惠民生促和谐中勇于担当,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求是创新,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纳税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强化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全面践行“无过错推定”原则,推行“柔性执法”,加强税法宣传力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优质服务、公正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地税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的精神追求和核心价值理念,发挥文化的激励、规范、引导、辐射功能,着力打造善于学习、优质服务、团结和谐、勤政廉洁、真抓实干的地税团队,积极树立“事业心、包容心、理解心、平常心”四心情怀,努力构建更加优美的地税环境、更加和谐的地税团队、更加幸福的地税家园。

  (四)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广泛开展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岗位工作能力、民主法制意识等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渎职侵权、经济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文明创建成果全面丰收。确保新一轮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党、工、青、妇各种荣誉的稳中有升,使全市地税系统成为纳税服务优质、行业作风优良、工作环境优美、综合效益优异的文明集体。

  四、创建举措

  (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提高队伍文明素质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弘扬厦门特区精神、福建地税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筑牢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利用节庆日,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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