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更新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辽国税发[2015]211号)附件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及附件6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同时废止。自2016年4月1日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执行。 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6年4月)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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