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正逆向分析税务问题

来源:税律风云 作者:梁亚丽 人气: 时间:2022-01-04
摘要:根据财税[2009]59号文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按照被合并方原有计税基础确认,不确认资产转让损益以及清算损益,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限额弥补。

  背景

  问:小必你好,我司在上市过程中,对上层股权进行合并的时候啊,遇到了一些问题……你能帮我分析一下吗?

  答:收到您的“召唤”!看我“火眼金睛”鉴“税坑”!

  小必分析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合并方式的设计以及税收处理问题吧!废话少说,直接上图!

  现有架构

  在现有架构下,我们可以看到存在中间双层架构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权,其中A公司和B公司均存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现在上市过程中,需要将双层公司架构变更为一层架构,鉴于此,需要进行A对B或者B对A的吸收合并。

  每次谈到吸收合并,可能大家都会胆战心惊,具体该怎么处理呢?挠挠后脑勺,不知从何处下脚。世间万物,总有可循之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今天小必就带领大家进行一场刺激的“合并”探险!

  其实不论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还是子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其税收原理都是相同的,那么具体涉及什么税种,其税收处理方式到底是怎样的呢?

  从税收角度看吸收合并,不外乎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被合并方将全部资产、负债卖掉换现金,合并方购入全部资产、负债

  本步骤中被合并方可能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合并方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

  第二步:

  被合并方原股东收回现金撤资

  本步骤中被合并方原股东可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第三步:被合并方原股东以撤回现金向合并方增资

  本步骤中合并方对于增资部分可能涉及印花税。

  好,了解基本流程过后,我们来分别看一下A合并B和B合并A方案下的涉税情况吧!

  1、方案

  A合并B

  合并后架构如下

  第一步:B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第一步:A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

  第二步:A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

  第三步:A可能涉及印花税。

  2、方案

  B合并A

  合并后架构如下

  第一步:A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第一步:B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

  第二步:C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

  第二步:D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

  第三步:B可能涉及印花税。

  那么有没有途径降低这些税负呢?

  我们继续进行分析~

  税务分析

  增值税

  对于第一步中A或B涉及的货物、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运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以及财税〔2016〕36号附件2,将与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劳动力一并转让,可以享受不征增值税的优惠。

  企业所得税

  对于第一步、第二步中可能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根据财税[2009]59号文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按照被合并方原有计税基础确认,不确认资产转让损益以及清算损益,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限额弥补。如果被合并方的股东包含自然人,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存在自然人股东的情况下,不影响法人股东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重组,但是对于自然人股东,则需要正常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步涉及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三条,第一步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改变免征契税。

  印花税

  根据财税[2003]183号第一条第(二)款,对于吸收合并中原有已贴花部分不再贴花,对新增资本公积部分需贴花缴纳印花税。

  小必总结

  按照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处理后,如果A合并B,被合并方及其股东都是法人,大部分税负都可以被消灭掉了,大家似乎可以松口气了,但是该案例中,如果B合并A,则被合并方的股东包含法人和自然人,自然人股东需要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之下,由A吸收合并B的整体税负相对较低。

  好了,正向和逆向合并我们都梳理过了,大家是不是豁然开朗了呢?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小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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