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近日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不定向随机抽取,抽查户数28户,由所属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抽取对象2015年至2017年的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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