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原国有企业或是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实质都产生了新的会计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以企业历史成本作为确定投资方股权比例的依据,就势必会使一部分股东丧失所有者权益,或影响其他股东权益。为了合理确定股份公司投资各方的股权比例,正确的选择就是对所有参股股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价值进行调整。 2.根据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要求进行调账 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引进了《国际会计准则》要求的关于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规定。在企业会计主体并未发生变动,相关的某一项资产也没有发生产权变动时,为了保证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企业在许多情况下需要对某一项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获得其客观的公允价值。对于这样的资产评估,当然是应该根据其结果进行调账的。
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时,原有会计主体的消失,新会计主体的产生,具体的账务处理应该是怎样的呢?笔者建议如下: 1、资产评估升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财务通则》第24条规定: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股份制改组的资产评估升值也可以参照这一规定,将评估升值分三部分分别计入累计折旧(原值升值额与评估升值额之差)、递延税款负债(评估升值扣除计入累计折旧部分后余额乘以适用税率)和资本公积(评估升值扣除计入累计折旧部分与递延税款负债后的余额)账户,这样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同时了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使账实相符。
根据评估结果,作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2 000 000(原值升值额) 贷:资本公积 864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8 000(1 200 000×2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8 000(1 200 000×4%) 累计折旧 800 000(原值升值额与评估升值额的差额) 例2:某企业的存货评估升值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率33%,评估结果的会计调整分录为: 借:存货1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7 000(100 000×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 000(100 000×33%) 资本公积50 000 2、资产评估减值的账务处理 对于评估减值的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将资产评估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并最终计入当期损益。 例3:某企业的存货评估减值1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减值40万元,坏账准备(借方余额1万元)评估值为0,应收账款评估减值8万元,所得税率33%,评估结果的会计调整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9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 000 坏账准备 90 000 上述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反映出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做出相关决策。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资料 [1] 赵福山.浅析资产评估结果的账务处理.财会月刊,2000 [2] 吕志超.浅谈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辽宁工学院学报,2002 [3] 颜军.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1) [4]高建来.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财会研究,2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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