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指引及相关案例解析[第三季度]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2013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且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从2013年第三季度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已发生了一系列改动。为便于纳税人能够尽快掌握申报表的填写规则,特编写本指引。 本指引将根据小规模纳税人的注册登记类型分为两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详细申报指引及案例解析请参考附件。具体分类如下: 一、小规模企业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 1.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的情形,请看案例1。 2.月销售额超过2万的情形,请看案例2。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 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小规模企业,请看案例3。 二、个体户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户,请看案例4。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请看案例5。 申报资料要求 一、查账征收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的申报表有: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③《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④《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差额征税扣除项目备案,再填报; ⑤《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过税收优惠备案且本期发生免税项目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填报; ⑥《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模拟营业税额测算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查帐征收的非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的申报表有: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③《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过税收优惠备案且本期发生免税项目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填报。 三、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 附件: 1.案例一 2.案例二 3.案例三 4.案例四 5.案例五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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