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如何填写?本年度享受哪些优惠?有政策、有案例、有解析

来源:中税答疑 作者:中税答疑 人气: 时间:2017-12-11
摘要: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如何填写?本年度享受哪些优惠?有政策、有案例、有解析~~ 一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

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如何填写?本年度享受哪些优惠?有政策、有案例、有解析~~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二)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①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②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定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4、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度第1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表填写

 必填申报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二)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填写方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实际利润额”的金额与15%的乘积填入附表三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

(三)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带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的数据缴纳税款。

 

案例分析

案例1:某企业2017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第一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0元,第二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500000元,则二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行次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500000

500000

10

税率(25%)

 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5000

125000

12

: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75000

75000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50000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50000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

否 □

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合计(2行+4行+5行+6行)

75000

75000

2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75000

75000

3

   其中:减半征税

75000

75000

案例2:某企业20171季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累计实际利润额为100000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15000元,第二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600000元,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二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行次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500000

600000

10

税率(25%)

 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5000

150000

12

: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15000

0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0000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140000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140000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

否 □

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合计(2行+4行+5行+6行)

-15000

0

2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15000

0

3

   其中:减半征税

-15000

0

案例3:某企业2017年1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400000元,因新政策尚未出台,预计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第二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500000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二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行次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0000

500000

10

税率(25%)

 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25000

125000

12

: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75000

75000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00000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0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0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

否 □

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合计(2行+4行+5行+6行)

75000

75000

2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75000

75000

3

   其中:减半征税

75000

75000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