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018-06-1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制定了《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国税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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