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鹰潭市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鹰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相关税务稽查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鹰潭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办理。 二、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市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鹰潭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鹰潭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鹰潭市月湖区胜利东路188号;受理部门:综合选案科;举报电话:0701-6436151;传真:0701-6436155。 三、原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鹰潭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鹰潭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暂以鹰潭市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暂保持不变。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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