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医保规字[2019]3号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5-21
摘要: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4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穗医保规字[2019]3号      2019-5-21

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费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7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7.5%。

  二、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4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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