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794号提案的答复 陈进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金融支持体系,高效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包括银行、保险、基金等在内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各类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在职能定位、业务范围、机构网点、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市场化和财务可持续原则开展了相关业务,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支持。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提高境外金融服务水平,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 二、财政部支持中央企业研究采用PPP模式,推进境外项目务实合作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坚持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立了较为完整的PPP制度体系,搭建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强化了项目库动态监管和财政承受能力风险预警,推动了一大批项目落地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10010个、投资额15.4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7901个、投资额11.4万亿元,已开工建设项目4270个、投资额6.6万亿元,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PPP市场。我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PPP项目合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境外PPP项目合作支持政策研究,推动建立国际PPP项目库,加强优质项目储备,稳步推进我企业参与境外PPP项目务实合作。 三、财政部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充分发挥风险保障作用,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服务 近年来,财政部一直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积极发展承保政治险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为我企业境外投资中面临的外汇兑换风险、东道国政府征收风险、战争风险和政府违约风险等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目前,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承保规模快速增长,业务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地区),涉及矿产、电力、电信等十余个行业,为我企业防范海外投资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财政部一直督促中信保公司加强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条款,更好契合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新诉求,切实加强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利益保障。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鼓励中信保公司结合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实际,不断优化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在符合规定、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积极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四、财政部利用MCDF平台,引领国际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 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是首届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财政部积极支持MCDF完成筹建。2021年MCDF已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参与MCDF的有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10家国际金融机构,设立了MCDF基金用于支持MCDF运营,由亚投行担任基金托管方。截至2020年底,中国、埃及、沙特阿拉伯、匈牙利、柬埔寨、老挝、菲律宾7国承诺向基金捐款合计1.803亿美元。MCDF作为多边合作协调平台,通过促进信息分享、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和能力建设、协调国际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多边合作,支持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在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支持MCDF有效运作,推动MCDF打造标杆项目,搭建协调平台,为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促进国内金融机构、企业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项目合作,试点借鉴国际金融机构先进经验,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五、财政部积极推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与我国有企业加强境外项目融资合作和三方合作 近年来,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已联合举办5届对非投资论坛,促进在非经贸投资合作情况交流和能力建设,并签署多项合作协议。在财政部推动下,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积极探索与中国企业的海外合作,与中国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建立合资公司,开展水电项目开发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资金和智力优势,探索推进与中方企业在境外的项目合作。 财政部 2021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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