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票[1996]15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税务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07-08
摘要:按照物价局定价规律,各地印制发票时五联以下使用18克薄页纸、六联以上使用17克拷贝纸。一次性印刷不足50本,价格由各市地税局与发票承印厂协商。由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用于发票管理的薄(证)均按省地税局定价收取工本费,各地不得随意加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税务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票[1996]156号        1996-07-08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大连分局:

  现将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1996]56号关于调整税务发票价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物价局定价规律,各地印制发票时五联以下使用18克薄页纸、六联以上使用17克拷贝纸。

  二、一次性印刷不足50本,价格由各市地税局与发票承印厂协商。

  三、由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用于发票管理的薄(证)均按省地税局定价收取工本费,各地不得随意加价。

  四、新调整的发票出厂价格从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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