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名为“华夏时报记者站”的网友在三亚某知名论坛发贴称“三亚市国税局涉嫌代开虚假发票152张金额3700万”。该网友称“贾照双”,系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实名举报并盼请调查核实查处。三亚国税局回应称,微博所附证据不能说明假发票由该局出具。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网友实名举报三亚市国税局不予退税 据其介绍,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是三亚市首家,也是三亚市最大的社会福利企业。最多时,鑫海建材曾安置280多名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贾照双”在贴中指出,2010年全年度,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核准应退税674.9万余元。直到2011年8月26日,三亚市国税局向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三二局国税登(2011)1号)《核准退税通知书》,退还税款538.4万余元。也就是说,拖延一年零八个月后,才退还部分税款,另有136万余元不予退还。 2011年1-6月份,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核准退税289.9万余元,三亚市国税局仅退税255.4万余元。 2011年7-11月份,已经三亚市国税局核准退税134万余元。然而,该局不但不退,并于2012年6月12日下发(三二局国税字(2012)第11号)《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将前述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城郊法院裁定三亚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退还退税款 7月5日,判决书下达,做出了“撤销三亚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发出的三二局国税字(2012)第11号《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和“三亚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三十日内,将2011年7-11月份的应退税款134,666.5元退还给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的裁定。 检查代开发票内含高额虚假发票 据提供假发票的原材料供应商朱国军、朱景顺、侯国全出具的书面证明显示:他们都是通过“老黄”,在三亚市国税局解放路办税服务大厅代开的发票。 2013年7月31日,鑫海公司向三亚市公安机关实名举报三亚市国税局涉嫌代开巨额假发票,三亚市公安局也受理案件。截至目前,鑫海公司已发现三亚市国税局涉嫌代开虚假发票3700余万元。 让人无奈的是,经过漫长的税案和反复恶意的查账,鑫海公司元气大伤。280余名残疾人相继失业,公司经营举步维艰。2012年1月,鑫海公司不得不将公司租赁给海南本地一家上市企业经营。 三亚国税局回应:微博所附证据不能说明假发票由该局出具 三亚市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就举报信所称“国税局‘恶意查税’查出自己人”的问题,三亚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信中所说的“其民告官行为,让三亚市国家税务局的个别领导恼羞成怒。为打击报复,三亚市国税局开始对其公司长达一年的恶意查账。同时该公司在琼海市的另外两家企业也未能幸免。”这一说法缺乏事实根据。首先,三亚市国税局本身不具有税务稽查权,2010年以来该局也从未对鑫海公司实施过税务检查。其次,三亚市国税局首次收到鑫海公司起诉的法院传票是2013年1月7日,至今尚未达一年,因此,鑫海公司因“民告官”而遭遇三亚市国税局长达一年恶意查账之说不实。 事实上,2010年7月初,鑫海公司因涉嫌偷税,被举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其存在利用残疾人骗税和隐瞒销售收入偷税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将案件转给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查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0年7月16日下达了《举报案件检查通知书》,安排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鑫海公司实施检查;其次,三亚市国税局税收管辖范围仅限于三亚市,对琼海市的企业没有税收管辖权,更没有检查权。鑫海公司在琼海市的另外两家企业也遭遇三亚市国税局恶意查税之说也非事实。 最后,就鑫海公司举报信所称“152张假发票、涉案金额3700万元”的问题,三亚市国税局表示,其所代开的发票均由计算机系统开具,开票人署名由计算机系统根据工作人员登陆名自动打印,而该局工作人员中没有“莉莉”此人,因此,从微博附件所附的发票票面信息判断,开票人署名为“莉莉”的发票可断定为假发票。但鑫海公司举报内容所附证据也不能说明此假发票是由三亚市国税局出具的。目前,三亚市公安局正在对此案进行深入侦查。 该负责人表示,开具假发票与恶意接受假发票都是违法行为,三亚市国税局将根据该线索配合三亚市公安局进行严厉打击,若查出假发票涉及国税部门人员的,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到,国税局历来重视假发票的查处工作,最近几年均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2012年,在检查数量增加的情况下,违规发票数量占全部检查票量比重由2011年的22.18%下降为13.65%,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三亚市国税局说,该局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国税部门将坚决查处违法使用发票的行为。 三亚市国税局回应——网曝代开3700万虚假发票之说不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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