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发[2015]65号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4-21
摘要: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税[2015]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工作,现补充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财发[2015]65号      2015-4-21

市国税局各直属机,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税[2015]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办理工作,现补充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须向区县财税部门报送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在办理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资金申请时,除按照陕财办税[2015]3号文件第三条要求,向区县财政、国税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14年1-12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2014年1-12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3年营业税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不同营业税税率各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4月2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