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给大家拜过年,就想2017年咱先说点啥,碰巧有位女神妹妹在群里和大家讨论差额开票。我就想:要不,咱先说说差额开票?妥妥地(东北方言)!就这么定了!那是必须地! “差额开票”这项业务最早出现在总局2016年23号公告中,该公告在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时第2点说的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由此看来,我们应该明确如下问题: 一、首先正名,我们还是应该说成“差额征税开票”,这才是准确的说法。 二、差额征税开票业务适用于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形。 三、操作上,前提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版(新系统)开票,开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会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并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四、差额征税时,不能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我们来看一下总局培训时给的票样:
我们可以看到,税率是***,税额是100万减去80万除以1.05乘以0.05。金额是100万减去税额,总之,其他的数字都是挤出来的。 那么,除了操作层面上的事,最重要的就是上边的第二个问题:到底哪些业务属于23号公告所说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情形。 关于差额计算销售额,以前草帽为大家总结过,不过后来总局又打了几块补丁,所以现在看就是有遗漏了,那么今天咱再梳理一下,顺便把开票的事加进去。还是那句话,有遗漏的请后台留言,我再补充。 为了直观,这次我想用表格方式梳理。梳理前先明确一下,差额开票应该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总局没有规定说不能开普通发票,但是差额开具普通发票有什么意义呢?下面的表格中“能否开票”中的意思是能否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好了,也不知道对不对,全不全。欢迎大家踊跃拍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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