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固定资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增计后的金额超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差额如何入账? 答:出于客观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反映固定资产真实的状况,即以固定资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反映。对于固定资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应在发生后全部计入在建工程,并在结转固定资产时对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如果增计后的金额超过了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确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计后的金额超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 营业外支出(增计后的金额大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贷:在建工程(增计后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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