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载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参考文本]》的通知[全文废止] 武国税函[2009]183号 2009-9-4 税屋提示——依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现行有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9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工作,现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参考文本)》分别载发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uhan.hb-n-tax.gov.cn/下载中心)、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whtax.gov.cn)及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网站(http://whzsw.dns0755.net/whgs/index/下载专栏),请及时下载供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时使用。市税务机关将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及本市税务机关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管理要求做适当的修改完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市国家税务局或市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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