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情况介绍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2-04-03
摘要: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12)56号文件,明确在乐山市开展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2月28日总局收入核算司王道树副司长按照总局领导指示,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乐山市两级国、地税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明确提出了试点的要求。...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12)56号文件,明确在乐山市开展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2月28日总局收入核算司王道树副司长按照总局领导指示,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乐山市两级国、地税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明确提出了试点的要求。

总局开展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的意义:开展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工作,对于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评价税制运行有效性、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局领导指示,这是一项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要提高估算结果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制定税收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局开展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的目的:对2010年度乐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既定的抽样规则抽取一部分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对抽样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审计,综合税务部门内部数据,比对第三方信息数据,确认微观样本企业税收流失额,运用统计计量方法,纠正样本偏差,将结果向总体外推放大,推断出2010年度乐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总体企业所得税流失额,形成一套反映税收流失各类风险的数据库,并据此开展多维风险分析。

总局开展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的目标:一是估算税收流失额。通过流失率和征收率指标,形成综合评价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的基本指标。二是对税收流失进行分类展现和多维分析。通过科学设计,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制定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三是探索税收流失估算工作方式。在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个层级之间,以及与外部门之间建立起责任明晰、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四是形成标准化估算方案。对估算工作流程实行模块化设计,形成一套科学的、标准化的、开放式的技术方案。五是建立税收流失估算“一户式”税务管理数据库。

税收流失额的定义:为特定税收年度内纳税人应缴税额与实缴税额之间的差异。

税收毛流失额:为特定税收年度内应缴税额与纳税人自愿实缴税额之间的差异。此一指标重点考察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税收净流失额:为特定税收年度内税收毛流失额减去以后年度里纳税人补缴的该年度应缴未缴税额之后的差额;这种补缴税额有的是纳税人自愿补缴的,有的是经由税务局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补缴的。此一指标重点考察税务机关的征收质量。

工作要求:
一是成立企业所得税税收流失估算领导小组。总局规划核算司司长杨元伟任组长,省国税局副局长郑江平、省地税局巡视员杨国玉、总局规划核算司副司长王道树任副组长,四川省国税局、地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所得税处、稽查局、大企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电税中心为成员单位,乐山市国税局、地税局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乐山市国税局局长任晓、地税局局长钟勤学任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国税局、地税局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业务组,负责审计工作的全程业务统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配合,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单位一把手主抓、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加强宣传培训,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和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审计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到估算结果的准确性,工作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计过程要全面细致,不能走过场,以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四是加强经验总结,不断完善方案。各成员单位在试点过程中,要用于在实践中创新,不断研究记录新情况,提出完善方案的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有益经验,为全国范围内推广积累经验。

工作职责分工: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负责整体方案设计、样本选取及统计推断,指导完成最终报告。省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细化工作方案和审计规程,组织开展估算工作。省国地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的设计、样本数据整理、形成工作报告;所得税处协助,负责政策研究、指标选取;稽查局协助,负责对审计程序及工作底稿进行细化和标准化;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协助,负责大企业审计风险点识别、完善审计操作指南;政策法规处协助,负责征管软件数据提取和技术支撑。乐山市国、地税局负责提供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基础信息,协助开展案头审计和实地审计;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可以借助具有独立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力量。

工作步骤:
1.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完善阶段(2012年2月底前)

召集各成员单位充分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完善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技术方案。包括四个部分:随机抽样方案、审计工作规程、审计工作用表、统计推断方案。

2.审计培训和实施审计阶段(2012年5月底前)
就审计目标、审计工作规程、审计工作用表的设计思路、指标口径、填列要求、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审计人员结合企业各类财务报表和第三方信息,按照审计程序,对抽样企业申报表进行案头审计和实地审计,完成审计工作用表。

3.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6月底前)
整理样本数据,完成对样本数据的放大推断。记录经验做法,标准化工作流程,完善方法和模型,形成试点成果。

乐山地税系统抽样企业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乐山市201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6063户企业,按照规模(大、中、小、微型)和征收方式(查账、核定征收)八个子层抽样,抽取了542户企业,其中国税系统276户企业、地税系统266户企业。地税系统266户抽样企业中,大型企业20户,中型企业73户,小型企业62户,微型企业6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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