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12)56号文件,明确在乐山市开展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2月28日总局收入核算司王道树副司长按照总局领导指示,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乐山市两级国、地税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明确提出了试点的要求。 总局开展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的意义:开展企业所得税流失估算工作,对于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评价税制运行有效性、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局领导指示,这是一项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要提高估算结果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制定税收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局开展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的目的:对2010年度乐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既定的抽样规则抽取一部分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对抽样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审计,综合税务部门内部数据,比对第三方信息数据,确认微观样本企业税收流失额,运用统计计量方法,纠正样本偏差,将结果向总体外推放大,推断出2010年度乐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总体企业所得税流失额,形成一套反映税收流失各类风险的数据库,并据此开展多维风险分析。 总局开展所得税流失估算试点工作的目标:一是估算税收流失额。通过流失率和征收率指标,形成综合评价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的基本指标。二是对税收流失进行分类展现和多维分析。通过科学设计,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制定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三是探索税收流失估算工作方式。在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个层级之间,以及与外部门之间建立起责任明晰、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四是形成标准化估算方案。对估算工作流程实行模块化设计,形成一套科学的、标准化的、开放式的技术方案。五是建立税收流失估算“一户式”税务管理数据库。 税收流失额的定义:为特定税收年度内纳税人应缴税额与实缴税额之间的差异。 税收毛流失额:为特定税收年度内应缴税额与纳税人自愿实缴税额之间的差异。此一指标重点考察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税收净流失额:为特定税收年度内税收毛流失额减去以后年度里纳税人补缴的该年度应缴未缴税额之后的差额;这种补缴税额有的是纳税人自愿补缴的,有的是经由税务局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补缴的。此一指标重点考察税务机关的征收质量。 工作要求: 工作职责分工: 工作步骤: 2.审计培训和实施审计阶段(2012年5月底前) 3.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6月底前) 乐山地税系统抽样企业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乐山市201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6063户企业,按照规模(大、中、小、微型)和征收方式(查账、核定征收)八个子层抽样,抽取了542户企业,其中国税系统276户企业、地税系统266户企业。地税系统266户抽样企业中,大型企业20户,中型企业73户,小型企业62户,微型企业6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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