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政府部门协同作用,提高纳税信息的透明度。纳税审查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使用来自经社会鉴证中介鉴定的纳税人财务信息,工商部门提供的纳税人合法、合规的经营信息及其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资格信息,金融部门提供的纳税人纳税期间现金流量信息,税务审查中介鉴证的历史纳税信息等综合信息,因而要求各个政府部门的合作与协同,而且,目前的电子网络技术手段已足以实现该类协议。首先是政府各部门均要顾全大局,打破信息垄断,将公共产品信息实行联网并对社会开放,供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查询与使用。其次,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要求纳税人实行会计电算化,应在规定的时间,与税务征管部门联网,便于征管部门能及时地了解纳税人的征纳税情况。当然,税务征管部门提高征管队伍依法办事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职业道德,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三)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堵绝税务失信的源头。由于会计账务处理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合规的原始凭据,所以企业人为税务调整必然归结到票据开具或使用的不规范上,加强票据管理和使用就显得极其重要和必要。国家有关部门亟须加大票据管理力度,建议通过普及电脑开票及网络化管理等方式杜绝各种多开、虚开和制作假票据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议政府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减负措施,建立与目前职工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公平税费制度。首先,适当提高全年9600元的人均计税工资标准,虽不能一步到位按3000美元的小康水平目标,但至少要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的需要;其次,应适当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上浮幅度,使得不同环境和地区的企业可在计税工资标准上有较大的差别;第三,对人力成本比例高,人员素质要求高的行业,在计税工资标准上有一定的倾斜,以扶持和鼓励这类行业的发展;第四,适当降低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轻企业负担和纳税压力,促进它们的资本积累和再发展,也为企业创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优良政策环境。对于社会统筹基金,建议适当降低费用标准,缩小各类企业负担额的差距,实行一定浮动范围的统筹基数,以公平企业负担,消除鞭打快牛的不合理现象。 金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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