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的一些探讨

来源:金融会计 作者:金融会计 人气: 时间:2016-06-17
摘要:这些一方面需要税收政策制定部门不断的细化和调整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细节和方向,另一方面更需要金融企业高度重视,全方位应对,缜密测算,强化内控,科学管理,以全员全程参与的态度去应对营改增带来的重大变化,以期能够在确保税负稳定的同时顺利完成营改增政策过渡。

二是部分定义仍需进一步解读,在本轮营改增相关文件中,对部分关键税收政策的定义并没有进一步的解读和明确,例如存款/贷款的具体定义和范围,例如过渡期政策中的“取得”试点如何确定等;

三是同类服务的不同税收待遇问题,例如在车险理赔金支付问题上,如支付给个人则比较明确无法取得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但如果支付给负责车辆维修服务的机构则有可能取得对应的有效可抵扣凭据。但是否可以抵扣需要明确,在此类问题上税法中性和公平性原则存在一定的挑战;四是金融业跨境服务的税款征缴难题,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而言,境外服务提供商常常不需要向境内接受服务方付款,而往往采用扣缴服务款后剩余部分向境内支付的形式(如跨境贷款),因此传统的代扣代缴税款的模式中金融业跨境服务中将存在实操困境。

上述问题对部分金融企业进行营改增应对时影响较大,部分业务需要政策制定部门的进一步解释和明确才能全面开展。

2.确定金融服务税目分类

根据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金融业的服务基本分为利息业务,金融服务业务,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三个主要类目。根据目前金融业的实际情况,经细致的内部产品梳理,绝大部分收入可以顺利分类至上述三个类目,其增值税税收征管规定也相对明晰。但是鉴于金融业的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即便现阶段,也存在部分产品的收入难以准确划定至具体某个类目下进行税收征管。这将不可避免造成企业和财税主管部门的管理成本的增加,也会造成有纳税遵从意愿的企业有可能因税法理解偏差而引发税务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国际上存在较成熟的案例可参考借鉴,以英国为例,纳税人可以通过类似增值税字典的工具书(“BBA VAT Blue Book”)对自身的业务进行对照查阅,进而确定业务所对应的税目和征管规定。我国也可以由税法制定部门会同金融业监管部门,对金融业务进行税收定义,从而使基层税务执法部门和金融业纳税人对照执行。一方面从顶层设计层面完成了对行业税收管理的统筹规划,另一方面也有效减轻了基层征管部门的负担,降低了企业的遵从成本。

3.完善增值税汇总缴纳

金融业在营业税时代由于其不同于增值税的抵扣制性质,征收简易且不需要考虑成本税收的问题,因此属地缴纳难度较小。增值税从税制原理和征管实操环节都与营业税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对金融业的直接影响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现实问题,

一是因为金融业机构管理模式下,收入分散但支出集中而造成的进销项不匹配问题;

二是金融业分支机构和网点分布较广,且部分金融业的组织架构存在同一省(直辖市)内跨区域管理的情形,如无法汇总至省级申报缴纳,其内部管理成本和调整成本将存在较大难度;

三是金融业交易量庞杂,如采取按网点(或分支机构)分别纳税,则在两周(一般为15天)左右的申报期内,所有网点全部完成业务整理并形成规范的申报缴纳数据,对金融业的税务人员素质要求很高,金融业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会有很大增加。与此同时,对于税务主管部门的征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合上述情形,金融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意愿较强。

4.进项管理难度与波动性

金融业的进项管理将在营改增后成为金融业税收内控的核心,由于金融服务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占成本费用的比例不高,只包括购进的部分服务、企业客户和金融同业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或类手续费性质的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不动产等。与此同时,金融业的核心业务贷款收入部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这些综合造成了金融业的整体税负预期可能会上升。而不动产纳入抵扣环节对于业务扩张类的金融企业来说,短期的税负将不存在参考价值。因此,金融业的进项管理相对其他行业来说尤为重要,情况也更加复杂,需要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

5.跨境金融服务红利释放

根据现行公布的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显示,目前对境外金融服务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参考国际惯用免税政策。我们理解其主要原因或因为政策刚刚推开,无法做到全部税收优惠的放开,这一方面与国家财政压力有着直接关系,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政策的初始运营进行有效评估后才能进一步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但是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来说,国家大力鼓励居民企业“走出去”,以及新“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使越来越多的境内生产服务企业走出国门,在境外发生业务。基于这样的形势,会有越来越多的居民企业存在境外金融服务需求。

因此也需要我国的金融业跨境金融服务享有配套的税收政策和扶持措施,在有效保障对我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政策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务支持的同时,能够使境内金融机构拥有与境外金融服务机构公平竞争。特别是对于诸多重资本行业“一带一路”项目来说,境外金融服务对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而对应的境外金融市场对于我国金融业来说也十分重要。希望在后续改革中,既能充分考虑跨境金融服务的政策安排,也能够有更多的关于金融业的创新税收服务手段,例如“互联网+”金融税收服务等手段,使金融业税务服务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形成良性政策支撑平台。

本轮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为增值税这一现行最大财政税收收入税种的立法程序奠定坚实基础。金融业营改增在享受国家税制改革红利的同时,依然面临着诸多环节的税负压力、税收风险和管理成本。这些一方面需要税收政策制定部门不断的细化和调整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细节和方向,另一方面更需要金融企业高度重视,全方位应对,缜密测算,强化内控,科学管理,以全员全程参与的态度去应对营改增带来的重大变化,以期能够在确保税负稳定的同时顺利完成营改增政策过渡。换言之,营改增这一改革,不仅影响金融企业当前的财税策略,更将为金融企业后续的经营理念和模式带来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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