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丹麦哥本哈根的酒店,一边倾读丹麦的增值税法,一边抱怨丹麦的昂贵消费。早晨巧遇,在早餐厅遇到了中国著名作家莫言和他的家人;此后连续数天早餐都要彼此打打招呼。 丹麦的盛夏清凉无比,气温在20度左右,全国放长假一月。我一直不解的是,从和平指数与幸福指数察看,丹麦王国长期在世界居首,但我在机场小店买一小瓶矿泉水花费我20丹麦克郎时,我却真实地感受到消费压力。是什么在推高丹麦的物价?看看购物小票,是25%的增值税!! 丹麦于1967年7月3日开始推行现今的增值税,由海关与税务总署管理。丹麦增值税标准税率25%,也有零税率和免税。纳税申报期为每月,例外也有每个季度和半年度。丹麦增值税税基宽广,几乎囊括所有的货物销售与服务提供。商场购物、饭店餐饮、酒店住宿、交通费用等生活性消费,机打的小票上赫然显示出25%的VAT。其价外税、高税率、普遍征收的特点,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生活性服务“营改增”具有参考意义。 但等我逐步熟络哥本哈根的生活环境,深入到居民生活区的大超市购物时,讶异发现超市物价完全不高,与广州大超市物价相差无几。我垂涎的蓝莓,比起广州家乡便宜一半,我失控得快要一篓一篓往回扛。 由于人口老龄化,丹麦人工费极其昂贵,服务业全面课征25%的增值税,其结果是,人人被迫自己动手,出行自行车,加油洗车全然自助,间接促进了环保。增值税竟然在悄悄地塑造着丹麦人的健康生活习惯,功莫大焉。 【At A Glance 2016】 税收名称——增值税(Value-added tax) 当地名称——Merværdiafgiftsloven 引进日期——1967年7月3日 税收管理——中央海关与税收总署 (www.skat.dk) 标准税率——25% 其他税率——0%,免税,免税并予以抵扣 增值税号码——DK 12 34 56 78 纳税期限——(1)每月:年流转额超过DKK50 million;(2)每个季度:年流转额在DKK5 million和DKK50 million之间;(3)每半年:年流转额低于DKK5 million。 税务登记——年流转额达到DKK50,000。 ——2014年8月10日写于哥本哈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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