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应付款—职教费9月底结余:507220.84元,应付福利费9月底结余数1146491.41元,其他应付款---工会费9月底结余567855.05元,合计2221567.30元,净资产购买时仍然作负债的,事实上是不需要支付的,因为所有的全民职工均已清算,且提取了剥离用,应该是属于支不出的负债,但目前尙无明确规定需要征税,实际上这块属于原来职工的权益送给了新的企业,变相地说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希望上级税务机关能够明确相关政策。 5、新的股东购买净资产奖励的20%部分4657900.00元是否征企业所得税,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其中397万元已经全部记入个人实收资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集体企业改制时,个人量化股可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购买净资产奖励部分实际上既造成了税款的流失,也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三、征管建议 1、应该重视改制企业税收的管理工作,各分局及时跟踪辖区内的改制企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时介入税收清算和组织税款入库 。 2、加强对因改制形成的债务管理,尤其是职工剥离费用实际支付时结余款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必要时应该将职工的剥离费用向社会公告。 3、尽快规范改制企业的税收政策,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积极调研改制企业的税收征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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