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法[2024]7号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6-26
摘要:佛山海外联谊会、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佛山市石油行业协会、佛山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佛山市江西省宁都县商会、佛山市茂名商会、佛山市湖南省衡阳市商会,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佛财法〔2024〕7号                        2024-06-26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19〕1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4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海外联谊会、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佛山市石油行业协会、佛山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佛山市江西省宁都县商会、佛山市茂名商会、佛山市湖南省衡阳市商会,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佛山市梅县商会、佛山市门窗行业协会、佛山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协会、佛山市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协会,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