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体来看,作为法人企业的股东的责任还是要小于合伙人的责任。 须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主席令2005年第42号)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规定可知:公司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亦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分析 1、税法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可知: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这导致两种不同形式上的主体税收负担不同。 案例:A公司打算在全国设立25个营业点,可以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假设每年盈利分公司金额为8000万元,亏损分公司金额为6000万元。 设立分公司,25个营业点年纳企业所得税(8000-6000)×25%=500万元。 设立子公司,年应纳为8000×25%=2000万元,各点的亏损留下五年自补。 结论:应设分公司少交企业所得税。 2、公司法分析: 根据《公司法》(主席令2005年第42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知: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是:子公司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应由母公司承担,从而有效规避了母公司因承担子公司的债务破产的风险。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著名的“巴林银行破产案”使一家一百多年的绩优银行一夜破产,原因就在于巴林银行的一家分公司的巨额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不能偿债而破产。 作为一个企业的决策者,在设立公司时,肯定应当考虑税法和公司法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规定,权衡轻重才行! 二、企业出租的形式分析 企业出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对内承租,一种是对外承租。 1、不同形式下的涉税分析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 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除本细则第十二条 另有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 根据《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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