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会计制度下无偿取得土地帐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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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1
摘要: 问:A公司在A市开发区无偿取得开发区8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5.2亿元,A公司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何帐务处理? 答:原会计制度下,A公司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在 资本公积 下核算,可以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
问:A公司在A市开发区无偿取得开发区8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5.2亿元,A公司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何帐务处理?
答:原会计制度下,A公司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在“资本公积”下核算,可以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对于新准则下原“资本公积”的过渡明确:
(一)原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执行新准则后仍应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进行核算。
(二)原资本公积中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动产生的股权投资准备,执行新准则后应当转入新准则下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原资本公积中除上述以外的项目,包括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关联交易差价、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等,执行新准则后应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单设“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进行核算,该部分金额在执行新准则后,可用于增资、冲减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合并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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