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发[2004]11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文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4-20
摘要:按照总局要求,市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公告》,并下发邮件通知,要求各局将公告广泛张贴所有办税服务厅,以切实做好贯彻落实《通知》工作。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文件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117号            2004-04-20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后)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原来的四联和七联改为三联和六联,取消了存根联。取消存根联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旧售新工作,市局将另行下发通知。

  二、按照总局要求,市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公告》,并下发邮件通知,要求各局将公告广泛张贴所有办税服务厅,以切实做好贯彻落实《通知》工作。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