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网站8月1日公布了31个省份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从数据来看,有8个省份上半年人均收入超过了2万元,其中京沪超过了4万元。 国家统计局此前7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同比名义增长6.5%,比一季度加快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加快2.0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7元,同比名义增长5.4%,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1元,同比名义增长7.8%,实际增长7.2%。 分省份来看,有9个省份的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和重庆。其中,前八个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2万元,且全部来自东部地区。 上半年,上海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70元,同比增长9.9%,人均收入位居第一。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22元,增长9.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18元,增长13.9%。 北京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了4万元大关。上半年,北京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58元,同比增长5%,比一季度提高1.4个百分点。 上海和北京作为城市经济体,城镇化率高,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十分发达。近年来,我国收入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京沪是这些高收入行业、岗位十分集中的城市。此外,京沪的总部经济都十分突出,比如北京坐拥大批央企总部和民企巨头的总部,上海则有大量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江浙、安徽、福建等地大量民企巨头总部迁入。整体来说,两地高薪岗位多,吸引了大量人才集聚,居民的平均收入也高。 上半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317元,位居第三。浙江县域经济十分发达,每个县都有自身比较好的特色经济、块状经济,不仅人均收入高,而且城乡差距小。 数据显示,上半年,浙江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728元和23126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1.72,比一季度缩小0.07。 浙江之后,江苏、天津和广东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2.5万到2.8万的区间,分列第四到第六位。福建和山东也超过了2万大关。今年上半年,有8个省份上半年人均收入超过了2万元,比上一年多1个。其中,山东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达到20309元。 国家统计局: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实际增长5.8% 华声在线 2023-07-18 经济观察网讯7月17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 2023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一、居民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7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300元,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4%;人均经营净收入3041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人均财产净收入1743元,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9%;人均转移净收入3588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393元,增长5.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3.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3298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920元,增长6.1%,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5%。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73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6%。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810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550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907元,增长6.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7%;人均衣着消费支出764元,增长5.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0%;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949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722元,增长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630元,增长9.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05元,增长16.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5%;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19元,增长1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6%;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42元,增长14.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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