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010号(政治法律类3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国有企业加快军民两用大国重器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型挖泥船作为军民两用的大国重器,在国防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其科技含量高、资金投入大的特征,现行税收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为使政策落实落细,我局组织编写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从主要内容、核算要求、备案和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几个方面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2018年,为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国家决定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同时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印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印发),其中将“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是扩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政策适用范围。今年,国家决定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其中行业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2018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四是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政策。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及取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大型挖泥船作为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企业为满足国家战略需要、承担国家建设任务的非完全市场化行为,我局将在今后税收政策研究工作中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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