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其实,“减税”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是政策热词。在去年11月的一次有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就表示:“合理加大减税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调结构、增后劲”。今年1月,李总理再次表示:尽管财政收入增速面临放缓的压力,但减税降负“不做不行”。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并面对诸多不确定性的背景中,2016年“合理加大减税力度”,已成为积极财政政策不可或缺的内容;阶段性提高的赤字率也为减税提供了更大空间。 但是,谈减税,不能只谈减个人所得税,甚至窄化到只讨论个税中薪酬所得的“起征点”该是三千元还是五千元——虽然,个人所得税一般被认为是“痛感最强烈”的税种。 减税任务应该是综合的,是多个税种同时减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等,都有减税空间。 首先,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市场和社会对减增值税有强烈的诉求。联想集团董事长杨元庆多次提及,增值税税率高导致中国内地电脑价格高于香港地区和国外。一件商品无税时100元,现在要收17元的税,卖方要支付多少,买方又能得到多少? 而且,减增值税问题容易被忽略,好多人只看到增值税税负设计时层层转嫁的一面,以为最后消费者会负担全部税收。其实不然,且不说进项税额抵扣不完全到位,就是全部到位之后,增值税税负也不会全部落到消费者身上;否则,企业不会抱怨增值税税负重。产品销售出去之前,企业至少要垫支已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当然,减增值税,挑战也会有很多。减增值税之后,交易税收就可能减少,这不可怕,市场繁荣终会解决问题。 其次,加快营改增试点,特别是简并增值税税率,可以让增值税减税效果更明显。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下降并向服务业靠拢,既是增值税中性作用发挥的要求,又可促进中国制造业升级。消费税征税范围过广税率过高,导致消费流失到境外。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关税和消费税,让人民有更多的国内购物选择机会,但消费税减税仍完全未到位;关税减税政策应与消费税改革协调一致。消费税减税有许多困难要克服,但还是要加快,让已有的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企业所得税也有减税空间,对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民营企业人士将之解读为:一个公司有4股,分红时国家要占1股。其实,不仅是25%的税率问题,还有企业应税所得额的成本扣除问题。 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两者原则上都是企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之后的结果。但是,《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税部门的规章,没对依据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照单全收,而是对成本费用的扣除作了较多限定。比如,企业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就不能在当年做税前扣除;再比如,企业的利息费用,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也不能在税前扣除。这出现了一个怪现象,明明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是亏损的、没有利润的,但按税收的规章、文件就可能是“盈利”的,并且要负担25%的企业所得税。减企业所得税,就应该真正减轻企业的实际税负,而不是“纸上利润”。 总之,减税不仅仅是政策,更应该考虑将减税政策与深化税制改革结合起来,兼顾国家治理的短期和中长期政策目标。在这个宏大的减税改革的命题面前,不能只谈减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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