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仅涉及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实体税制改革问题,还涉及税收体制改革问题。在实施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而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这种格局将被打破。 在我国近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弥补地方财力的缺口。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增值税仍然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应该在考虑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 同时,通过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以及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限,健全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