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系统更名和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一、升级后更名为“辽宁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发票开具的范围从原来的“辽宁省国税局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扩大为“辽宁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用户的行业范围从原来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扩大为所有行业。该系统的新版本于2016年5月1日正式上线。
二、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客户端和操作手册:
(二)通过网盘取得:
2.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yunpan.cn/cPuByYQT3kvDh (三)到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拷贝客户端(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并按照附件二(2016辽宁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的要求安装使用。税务部门除以上方式以外,还可在ftp://72.16.16.248/lp文件夹下载setup.exe,取得客户端。 三、如果您是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系统的老用户,需要开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须将客户端完全卸载(注意:需要完全退出系统,并用系统自带的卸载功能卸载),并下载新的客户端重新安装。但如果继续开具辽宁省国税局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无需重装。
四、如果您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拨打12366热线电话,或咨询县区局具体负责人解决问题。 五、友情提示:如果您下载下列附件出现无法下载时,请通过“网盘地址下载”,或到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拷贝。 附件一:setup.exe 附件二:2016辽宁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客户端) http://ln-n-tax.gov.cn/art/2016/4/29/art_4081_30954.html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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