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6]30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8-01
摘要:《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16]30号      2016-08-01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转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0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杨海峰 张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话:010-68552898、68552529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yanghaifeng@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日

  税屋相关附件: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

  2.关于《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