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1-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下旬进行征管信息系统的停机切换和系统升级等工作。届时相关涉税(费)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月23日20:00至2019年1月31日8:00,全市各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等暂停服务。 停机升级期间,纳税人端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网络发票系统仍正常运行。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月31日8:00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场所全面恢复对外办理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等同步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停机升级之前,请广大纳税人提前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如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房产交易、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税、社保费(详见《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避免系统停机升级造成影响。 (二)停机升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各区办税服务厅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三)系统停机升级前公休日提供办税服务,2019年1月19-20日(周六-周日)全市办税服务厅正常对外服务。 感谢广大纳税(缴费)人长期以来对我市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缴费)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