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牌县某铁合金厂系私营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铁合金的生产和销售,2005年度和2006年度因乡勾税额都达到了100万元而被当地政府评为“纳税大户”。 2007年12月中旬,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某铁合金厂存在销售货物不开发票的现象”。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蒋陆林要求稽查人员立即对该厂进行税收检查。 稽查人员周厚名和何荣胜接到任务后,来到该企业实地检查纳税情况。他们首先翻阅了该厂的报表、账簿、凭证等情况,从账面上没有发玑什么问题。经过分析,稽查人员试图找到举报人,希望能够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线索。通过多方努力,稽查人员与举报人取得J,联系,但不知何故,举报人对该厂偷税细节三缄其[1.只是一再肯定该企业的确存在偷税行为。 稽查人员分析认为继续直接检查恐,睢效果不理想,必须另辟蹊径——展开外围调查,到业务往来单位调查取证,再与其账面情况进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经过摸底,发现与该厂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竞有数十家之多,一一调查的工作量将会很大,因此决定从交易量较大的几家企业人手。稽查人员分别与几家企业所在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请求对这几家企业购进该厂铁合金情况进行协查。不久,就收到了反馈信息。拿到该厂与这几家企业的购货、结算情况及其证据材料,稽查人员再次来到该厂。经核对发现,该厂2007年1月~11月账面记录销往这几家企业的铁合金只有120余万元,与协查反馈的近150万元的销售情况相差甚远。 为了防止纳税人转移企业业务往来的明细清单,销毁证据,稽查人员进行了临时碰头并一致认为:必须迅速对该厂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 找准主攻方向后,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正式向其法定代表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该厂法定代表人开始对此予以否认,稽查人员耐心而细致地告之其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再逐一出示已经调查掌握的证据,要求法定代表人对账实不符司题进行解释。在紧张的询问下,法定代表人搪塞的问题被个个击破。经过2个多小时的较量,该厂法定代表入最终承认了隐匿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的全部违法事实,并交出了业务往来的明细清单。 后经核实,该企业2007年1月~11月采取销售货物不开发票、不计销售收入的手段,共隐匿不含税销售收入30.54万元,实际偷逃增值税5.19万元。双牌县国税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追缴该厂所偷增值税5.19万元。并处所偷税款50%的罚款,同时按日加收滞纳金。 目前,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呈f全部组织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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